上周楼市发生了哪些大事?一篇全知道!

2021-09-09 吉庆

《厦门新房周报》

上周重大楼市要闻

一篇尽览

看看上周楼市又发生了什么大事!


一、北京:“三限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


北京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了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共计43宗用地,土地总面积约245公顷,总建筑规模约496万平方米,除一宗招标项目以外,起始价总额约135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与第一批集中供地相同的是,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继续采用“房地联动”的方式,遏制非理性拿地、稳定房价预期。不同的是,第二批集中供地在竞拍规则上进行了优化和创新,第一次采用摇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现房销售面积”,除此之外,拿地企业开发建设过程中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企业原因出现群诉群访和负面舆情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等。


二、长三角首张“限跌令”落地

近日,江阴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严禁低价(如低于成本价、变相降价等)倾销、打价格战,坚决杜绝恶性竞争、降标降质、逾期交付等违规违法行为。据了解,此前,昆明、岳阳、惠州、唐山等城市也先后出台了“限跌令”,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三、契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第一条和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将继续执行

。即: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二套改善型住房契税优惠税率政策。此外,《公告》还提出,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据悉,该《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四、新建商品住房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近期网签价格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厦门“非改租”审查标准出台!


划重点:

该标准明确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改建条件为:

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一般需位于工业控制线以外;

存在抵押等其它权利限制的,应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改造后增加保障

性租赁住房不得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功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厂房、仓库类地块应以地块、楼栋为改造单元;

2.商办类房屋应以地块、楼栋(梯)或独立楼层为改造单元;

3.旅馆、科研教育类应以地块为改造单元。


改建面积要求:

不得超过70平方米且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一半。

此外,该审查标准还规定,改建项目应按照相关停车位配建标准尽量多设置停车位。

早在今年7月1日,厦门市曾发布《厦门市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允许房屋产权人或受房屋产权人委托的实施单位(含受委托代理的整体运营承租人等),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申请将本市行政辖区内经合法批建并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厦门将建海上交通网,增开海上客运航线15条!岛内与同安、集美实现乘船通勤!


近日,《厦门市海上客运交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出炉,根据方案,未来几年,厦门计划增开海上客运航线15条改造、新建客运码头共8个,市场将从目前的西海域向东海域拓展,构建起以海上旅游为主、跨岛通勤为辅的全新格局,助力跨岛发展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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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楼盘图片均为效果图,楼盘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免责声明:因时间、市场、政策等会发生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交易依据使用。本信息采集于2021年9月9日,实际信息可能有变动,请以销售现场实际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轰隆隆